2)第三百一十八章 茶馆蛊事 为书友“雲南毒藥”捧场皇冠加更_民间山野怪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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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下去,不吓个半死才怪哩。

  到时候,房子闹起鬼来,越闹越凶,他除了卖掉还能如何?当然,到那时候就不是他想卖多少钱的问题了,而是我多少钱愿意买的问题。

  其实之前我也是没有想到这个办法的,不过到了杨林家别墅之后,得知那别墅的确之前姓李,想到他当年是玩心计将房产夺过去的,我就觉得用两三百万去买下来,实在是太亏,于是就想到了这个计策。这个计策虽然有点损,甚至很缺德,但是这房子本来就是属于李家的,我用缺德的手段夺回来,也说得过去。

  心里这般想着,不由心里都有些乐,心道:这种缺德的主意我怎么会想得出来呢?难道我变坏了不成?

  不过,为了帮助李善人,为了让恶人将窃取之物吐出来,我觉得这种缺德的手段并不缺德,因为我的初心是为了行善,是为了惩恶。

  在回去的路上,杨晴接到了公安局那个马局长的电话,电话中马局告诉我们,我们要找的那个李锋他们已经帮忙查出来了,而且这人还挺有名的,之前上过报纸,前两年曾被评为赣州十大好人。据马局讲,李锋前两年捡到过一个包裹,是一个金店进货的包裹,里面有价值百万元的钻石,不过李锋拾金不昧归还了失主,所以被评为了十大好人。

  见李善人的儿子竟然是这么好的人,我心里也十分的欣慰。于是按照马局给的地址,我们直接就找了过去。

  李锋所住的地方我一眼就认得是哪里,因为这个地方我就曾住过,不就是我之前租住过的那个地方么?

  很快,我们就来到了那个小区,下了车,杨晴就直奔小区门口走去,不过被我给喊住了,因为对于这个小区我是非常的熟。马局给的地址说李锋住在一楼的几号房,外人一看还真的会以为住在小区里的一楼,可是我却明白,这所谓的一楼,是指地下室,因为我以前就是住在这个小区的地下室。

  我对杨晴指了指地下室那昏暗的入口,说:“不在小区里,在地下室!”

  杨晴一愣,说:“你以前不就是住在里面么?”

  我点点头,想起以前住在地下室的日子,不由感慨万千,如今想到李锋条件这么艰难,然而捡到价值百万的财物却能归还失主,这种人的确让我佩服。想到这里,我更加的觉得帮助他没有错,甚至非常的愿意去帮助他。

  地下室很暗,很潮湿,走在这样的地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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